學生各班:
根據浙江財經大學、浙農控股集團“浙農-陽光”獎學金協議要求,現將學校2023年“浙農-陽光”獎學金評選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請對象
“浙農-陽光”獎學金申請對象主要為財會、金融和綜合管理類專業,其它專業在創新創業或社會實踐能力方面特別突出者也可申請。此次評選面向為2020級本科生,其他年級不接受申請。
二、申請條件
(一)學生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方可申請:
1、熱愛國家,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2、誠實守信,道德優良,積極上進,樂于助人。
3、認同浙農文化,在企業就業的意愿強烈,有校外實習經歷。
4、學校全日制在籍,品學兼優、刻苦努力,2021-2022學年綜合素質測評或平均學分績點居專業前30%。
5、其他認可的條件。
(二)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參加“浙農-陽光”獎學金的評選:
1、受黨、團紀律處分或行政處分(警告(含)以上)。
2、受到學業警告或退學警告。
3、其他認為可以取消獎學金的情形。
三、獎學金名額及金額
“浙農-陽光”獎學金名額每年為10名,每名5000元。
四、評審步驟
根據評選工作要求,各學院做好宣傳動員和組織報名及評選工作,應保證申請材料的準確性、真實性和完整性,并嚴格按照規定時間推薦人選、上報材料。
(一)申請及初評(10月上旬)
1.學生根據條件提出申請,填寫《浙江財經大學“浙農-陽光”獎學金申請表》(附件1),于10月11日前報送學生申請表(附件1)和《浙江財經大學“浙農-陽光”獎學金候選人基本情況登記表》(附件2),其中紙質稿上交至學院樓427,電子稿報送czswpjpy@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選擇申請“浙農-陽光”獎學金的同學,視為自動放棄獲得“泰隆之星”獎學金的資格。
(二)演講與答辯(10月中下旬)
參加浙農控股集團組織的演講與答辯環節,最終確定10位獲得獎學金學生,人員名單進行公示。
五、獎學金發放和培養辦法
(一)獎學金發放
浙農控股集團通過浙江省青少年教育發展基金會將獎學金匯至學校賬戶,由學校發放給獲獎學生。
(二)培養辦法
浙農將在每年暑假開展為期1-2月的“為?來”實習生計劃,獲得獎學金的學生可優先報名參加,并有機會在實習結束后獲得浙農控股集團校招直通卡,憑直通卡可優先參加浙農或下屬相關企業實習考察,并有機會優先簽訂就業協議。
六、推薦學生名額分配
我院推薦名額為1人。
七、其他
對已獲獎學金的學生,凡發現有弄虛作假的,學校將撤銷其所得獎項,追繳已發獎金,并按相關規定予以紀律處分。
附件:1.《浙江財經大學“浙農-陽光”獎學金申請表》
2.《浙江財經大學“浙農-陽光”獎學金候選人基本情況登記表》
3.浙農控股集團介紹
771771威尼斯.Cm學生工作辦公室
2023年10月4日